湘财农税[2003]10号
颁布时间:2003-07-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财政厅
各市州财政局:
省政府《关于加快县际及县到乡镇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函[2003]100号)对列入县际及县到乡镇公路建设的有关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确定的优惠政策,现就县际及县到乡镇公路建设中有关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免征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县际及县到乡镇公路建设中,凡在原路基上拓宽或裁弯取直占用耕地的,按现行农业税减免报批程序,减免其农业税,并按相关政策核减计税面积及其他各项计税基数。核减的面积和税额必须全部落实到有关的农户。
二、在县级及县到乡镇公路建设中,凡在原路基上拓宽或裁弯取直占用耕地的,按现行耕地占用税减免报批程序,全额免征其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