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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对辰溪县仙人湾瑶族乡实行农业税减半征收的通知

湘财[96]农税字第256号

颁布时间:1996-10-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财政厅

辰溪县人民政府:

  为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根据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县仙人湾瑶族乡实行农业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期为1996年至2000年止,减半征收稻谷数为18.4万公斤,减半后省对影响县财力的部分(即24元/百斤稻谷)予以补助,即每年年终结算时定额补助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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