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拨改贷”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云税四字[1989]113号

颁布时间:1989-11-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云南省税务局

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10号《关于对“拨改贷”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