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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征管软件及“一条龙”清分比对系统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5]307

颁布时间:2005-09-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征管软件及“一条龙”清分比对系统操作规程>的通知》( 国税函[2005]768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省局“机动车辆税收管理信息FTP服务器”已于7月份建成,IP 地址为77.16.16.45,用户名和密码为“******”。

  鉴于车购税征收部门所使用的征收管理系统不能满足机动车税收一条龙管理所需的《车辆购置税车辆识别代码清单》、《车辆购置税发票价格异常清单》的数据采集要求,南京市国家税务局按照总局规定的数据采集规范,自行研发了外挂软件,对车购税征管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有效地解决了两种清单的数据采集的问题。通过两个月的试运行,该软件已基本成熟,省局将在近期向全省发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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