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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的通知(补充)

赣国税函[2007]101号

颁布时间:2007-04-11 10:46:30.000 发文单位: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国税函〔2007〕3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数据由省局统一升级,今后各车辆购置税征收单位不需再进行数据替换工作。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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