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国税函[2008]291号
颁布时间:2008-06-26 16:27:24.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为规范我省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省局制定了《江苏省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在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告省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