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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粤财法[2004]99号

颁布时间:2004-09-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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