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税函[2007]77号
颁布时间:2007-05-08 08:51:36.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7〕32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各地要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外资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工作,抓紧摸清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数据库,在2008年1月10日前将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汇总表(汇总表附后)报送省局。报送路径:省局FTP/CENTER/二处/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汇总。
二○○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