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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济地税函[2003]97号

颁布时间:2003-06-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地税局长工作会议精神,逐步解决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提高和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质效,现就我市2003年度有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力求在高收入者管理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也是税务部门面临的一项全新课题和征管重点中的难点,搞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能够对个人所得税整体管理工作起到促进和带动作用,有利于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并按市局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监控指标要落实

  对未完成市局下达的高收入者监控指标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克服畏难情绪,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高收入者建档指标在2003年6月30日前完成。

  对监控对象的具体选择,各单位要按照市局要求,注意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高收入者,杜绝为完成指标任务而盲目选择的现象发生。对在稽查、稽核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具有代表性的高收入者,各单位应及时建档纳入管理;对已办理纳税申报代码卡、实行自行申报的监控对象,确无高收入代表性的,各单位也应及时进行调整,保证监控对象具有可代表性。

  (三)加强管理,重点突破

  各单位要按照“先基础、后推进”、“先规范、后完善”的工作思路,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基础管理工作,逐步规范申报纳税行为,努力提高高收入者的申报率和申报入库率。

  在此基础上,选择一至两类社会普遍关注的高收入群体,实施重点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注意从稽查、稽核、日常管理等环节以及与高收入群体经济利益联系密切的有关行业或部门入于,最大限度的获取高收入者收入信息资料,加大纳税评估、二次申报、约谈和稽查等环节工作力度,探索对高收入者收入情况进行监控的有效途径,力求在高收入者管理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发挥示范效应,以点促面。

  对已掌握部分线索,数额较大、情况复杂的偷逃税典型,各单位要抽调业务骨干力量,成立专案检查小组,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认真进行检查,并从重处罚,必要时通过社会媒体进行曝光,给偷逃税分子以震慑,以儆效尤。

  2003年,市局将在—个分局选择一类高收入群体,进行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试点工作。

  (四)及时办理纳税申报

  代码卡的变更、注销对需要办理纳税申报代码卡变更、注销的高收入者,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对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变更、注销的,经分管局长核准,可将其纳入非正常户管理。

  另外,考虑到高收入者的实际情况和管理工作需要,高收入者办理纳税申报代码卡时,刊只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人摹本情况登记表》,不再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五)积极探索新的申报方式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了高收入者纳税申报的两种主要方式,一种是直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一种是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由于高收入者的纳税申报内容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应尽量减少由任职单位财务部门代理申报的方式。在实际管理工作中,除按市局规定执行外,可积极探索邮寄申报、电子申报等其他申报方式,提高工作质效。

  二、深化重点税源动态监控,实施分级管理

  随着“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征管模式的建立和运行,对税源实施有效监控和管理成为我们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明确监控模式

  2003年对个人所得税重点税源实行两级监控、分类管理模式,即2002年入库个人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单位,为市局监控对象;2002年入库个人所得税城区50万元以上、其他单位10万元以上的单位,为各区、县(市)局监控对象。

  当年入库个人所得税达到以上标准的单位,也列入监控范围。

  (二)细化监控内容

  除了对税款入库及同比变化情况的分析监控外,增加平均职工人数、支付工资总额、人均工资、权益总额、人均权益五项监控指标,实现监控内容由浅层次的统计分析向深层次的评估评价转变,监控方式由静态向动态转变。

  (三)强化监控分析和评价

  加强对监控指标变化情况的分析和实地调查,了解和掌捏重点企业的税源状况,准确预测其发展趋势及对税收的影响,并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评估,做出初步评价。

  对重点税源单位的税款入库及同比变化情况进行分析,了解和掌捏税款解缴情况;对重点税源单位新增五项监控指标的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分析,了解和掌握税源情况,准确预测其发展趋势及对税收的影响;对重点税源单位的税款入库及同比变化情况与新增五项监控指标的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评估,做出初步评价(税款入库较为正常和税款入库存在异常)。对企业支付工资总额,尤其是人均工资增长较高的单位,如果其入库税款未能相应增长或增长幅度明显偏低的,应纳入税款入库异市管理,需要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或对其实施纳税检查或稽核;对企业权益总额,尤其是人均权益减少的单位,如果其入库税款增减变动不大,应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企业权益减少的原因,有无分红派息等情况。

  三、抓好申报管理,对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率、扣缴入库率进行考核税款征收是税收管理的中心环节,申报率和入库率的高低是税款征收质量的直接体现。

  为减少和杜绝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和税款入库的随意性和不规范行为,引导和督促各单位加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基础管理工作,不断规范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缴行为,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2003年各单位应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率和入库率纳入考核范围,进行考核,切实搞好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提高扣缴申报管理工作质量。

  四、强化专项检查,打击偷逃税行为,整顿税收秩序

  根据总局和省局的要求,2003年将社会普遍关注的高等院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体育俱乐部、电力、电信、金融保险、建筑安装等高收入行业作为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并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实行首查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保证检查质量,对于偷税漏税单位,应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偷逃税行为。

  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按照“检查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工作思路,针对检查中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实施重点管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管理的工作措施和意见,整顿和规范行业税收秩序,促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五、建立税源信息收集通报制度,加强对一次性税源和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

  个人所得税的税源零星、分散,稍纵即逝,及时收集通报税源信息,是堵塞税收流失的有效手段。

  在现有协税护税网络的基础上,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与协税扩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并根据工作需要逐步扩大协税护税网络,广泛了解和搜集税源信息,逐一登记,建立税源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把这些信息通报给征收机关,切实加强对一次性税源和零散税源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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