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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四[1998]5号

颁布时间:1998-02-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各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属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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