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冬季取暖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4]14号

颁布时间:2004-01-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经市政府批准,从2004年起调整我市居民住宅供热价格,同时,相应提高供热采暖补贴和冬季取暖补贴。对提高后供热采暖补贴和冬季取暖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