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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剧本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2]97号

颁布时间:2002-06-18 14:36:47.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剧本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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