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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8]103号

颁布时间:2008-06-23 10:34:37.000 发文单位: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各基层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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