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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8]130号

颁布时间:2008-06-17 10:40:28.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6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OO八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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