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国税发[2003]25号
颁布时间:2003-03-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的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1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OO三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汇总(合并)申报所得税证明(存根)
营业机构税务处理联络函
营业机构税务事项协查函(存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