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国税发[2003]168号
颁布时间:2003-08-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税务培训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8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搞好涉外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涉外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涉外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进涉外税收管理向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迈进,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诚信纳税氛围,降低纳税遵从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二、加强涉外税收工作各环节的协调与衔接,提高涉外税收征管水平各单位要按照总局颁布的有关规章 ,遵循涉外税收管理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咨询辅导、税源监控、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评税、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反避税调查等工作,特别要加强和提高咨询辅导专业化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向纳税人宣传税法遵从观念,以切实提高涉外企业的税务遵从水平和办税能力,减少纳税风险。对涉外税收各环节工作的开展要妥善安排,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加强协调与衔接,促进涉外税收的规范化管理,以提高涉外税收整体管理水平。
三、稳定涉外税收专业人才工作岗位,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各单位要根据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对涉外企业税收管理的要求,从战略的高度选配好涉外税收管理专业人才,当前尤其要注重发挥好经多年培养起来的涉外税收管理专业人才的作用,保持其工作岗位的稳定性,特别是审核评税、税务审计、反避税的专业人才,不应轻易调离涉外岗位,以确保涉外税收已有的机制和措施得到落实,同时要注意培养涉外税收的后备力量,以保持涉外税收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积极推行专业人才能级管理机制,营造鼓励专业人才干事业、支持干成事业的环境;要加大对涉外税收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拓宽人才培训渠道,真正培养出一批责任心强、热爱税收事业的懂国际税收知识、懂计算机、懂外语等各门专业知识的实用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