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第四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京国税函[2005]498号

颁布时间:2005-09-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48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失效。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第四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5]12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5年9月19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第四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