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对琼海金芙蓉烟草贸易有限公司免征一九九九年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琼国税函[2000]29号

颁布时间:2000-04-0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琼海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琼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琼海金芙蓉烟草贸易有限公司一九九九年度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海国税呈发[2000]第10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01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投资的税收优惠办法》(琼府[1988]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琼海金芙蓉烟草贸易有限公司属于新办企业,同意免征其一九九九年度企业所得税。

  此复

  二OOO年四月三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