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国税函[2005]3号
颁布时间:2004-01-0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自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同意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2万吨/年二氟一氯甲烷及配套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自国税发[2004]267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经审查,《请示》中提及的“2万吨/年二氟一氯甲烷及配套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符合立项标准,准予其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其应纳税年度的具体抵免金额由富顺县国家税务局审查核实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规定办理。
此复。
抄送: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