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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同意成都印钞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川国税函[2004]94号

颁布时间:2004-04-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总局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成都印钞公司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请示》(成国税发[2004]3号)收悉。经审查,《请示》中提及的“年新增6个数的生产能力”的技术改造项目符合立项标准,准予其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其应纳税年度的具体抵免金额由温江区国家税务局审查核实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规定办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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