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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保控股公司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4]215号

颁布时间:2004-05-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保控股公司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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