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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3]295号

颁布时间:2003-05-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4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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