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税所字[1998]62号
颁布时间:1998-06-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通信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26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接到本《通知》后,分别按以下企业类型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并将情况于七月底前上报区局,做好就地征收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由中国电信公司(总局)集中缴纳的电信企业户数;
二、自治区邮电管理局、地、州、(市)、县(市)级邮电管理局所属单位名称及户数;
三、原邮电部所属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单位名称以及1996年和1997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就地入库情况。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区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