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6-02-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为落实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所得税工作的领导
所得税作为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种,近年来,在支持企业改革、增加财政收入、调节分配关系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以来,随着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户数大量增加,各级国税机关在加强征管、完善措施等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实际情况看,企业所得税工作也存在着信息化程度低,管理手段落后,工作质量和效率与当前所得税管理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因此,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清企业所得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进一步加强对所得税工作的领导,从思想认识、管理方式、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统一思想,着眼于长远,加强和改进所得税征管工作,切实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全面实施纳税评估和分类管理工作
实施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实现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税源管理的一个基本环节和重要抓手。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总局下发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要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征管实际,本着细划指标、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以点带面、讲求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各地可根据本地管户、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做到因地制宜、因事制宜。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做到边实践、边总结。
对纳税人在属地化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是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途径,是提高税收征管,包括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各地要根据本地企业所得税管户情况,继续探索实行按行业、规模、信用等级、成立时间长短等分类管理方法,对纳税人实行各种形式的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管理方式,同时要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大户和容易出问题的管户上,增强管理的实效性。
三、完善后续管理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各地要按照“严格审批、管理规范、权责对称、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批管理,对财产损失、减免税等审批项目要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条件,简化手续,认真审核。要改变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管理的状况,认真落实所得税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管理,建立各种台账制度和备案制度,加强跟踪管理与监督检查,实现审批、管理和检查有机结合,防止因取消审批而疏于管理。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肃认真地完成上级机关部署的各项政策调研、收入分析、数据统计工作,做到上报及时、数字准确、情况翔实,反映的问题有分析、有建议。
四、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局间的协作配合
加强国、地税局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对于加强征管、落实政策、降低成本、优化服务、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地国税机关要重视和加强同地税局的密切协作。对涉及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执行口径、纳税评估指标峰值、核定征收及税前扣除标准等,要主动同地税局沟通和协调,尽量保持一致。要建立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定期联系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相互传递税务登记户数、变更户数、迁移户数及注销户数等信息,防止出现漏征漏管户。对涉及国、地税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要从大局出发,本着团结合作、协商互谅的原则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要及时向上一级机关请示,由上一级国税局和地税局协调解决。
五、加强调查研究,为进一步做好所得税工作奠定基础
所得税管理的两大重要职能是征收管理和税政管理,二者紧密相连,相辅相成。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和管理方式较其他税种来说,比较复杂且变化快。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和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把开展调查研究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形成制度化。当前,应着重研究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贯彻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支持农口企业发展以及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等优惠政策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分析问题的成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总结和积累经验,为全面做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六、选拔配备政治业务素质好的人员从事所得税工作
所得税管理是一个专业性要求很高的工作,要承担起日益繁重的所得税管理工作任务,关键是要进一步提高从事所得税工作人员的素质。随着企业的财务核算和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接轨,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不断调整完善,《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和企业合并、分立、重组等改组改制的多样化以及税收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要求从事所得税工作的人员不断更新管理理念,熟悉和掌握新知识、新技能。从目前情况看,各地从事企业所得税工作的人员不足,且新人员较多。因此,各地要重视选拔配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好的人员从事所得税工作,以适应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时也要充分考虑所得税专业管理人才的培养和成长的周期性,保持所得税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