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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07]2521号

颁布时间:2007-11-02 14:36:09.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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