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国税所[2007]16号
颁布时间:2007-03-23 14:04:34.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度起,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直营门店(名单见附件),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直营门店发生增减变化的,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及时将增减变化名单报送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核实后由省局进一步明确。
附件: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直营门店名单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直营门店名单
1、 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3、 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绍兴中兴路店
4、 嘉兴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 嘉兴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
6、 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文三路二分公司
7、 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文三路分公司
8、 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州红旗路店
9、 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分公司
10、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台州椒江分公司
11、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庆春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