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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食糖出口退税的通知

吉国税发[1998]245号

颁布时间:1998-08-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食糖出口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8]1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食糖出口退税的通知 (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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