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国税发[2006]236号
颁布时间:2006-12-08 09:00:48.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65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对出口货物进行函调时,按照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发函,出口货物供货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按照本通知附件3的格式回函。
二、对省内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函调时,按照本通知附件5的格式发函,出口货物供货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按照本通知附件6、附件7的格式回函。
三、出口退税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函调模块,自2006年12月1日起开始使用。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办法》的通知
2、XXX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查核实出口货物税收有关情况的函
3、XXX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查核实出口货物税收有关情况的复函
4、XXX国家税务局关于催办调查核实出口货物税收有关情况的函
5、XXX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查核实供货企业纳税情况的函
6、供货企业基本情况及销售纳税情况
7、物流销售收入数据采集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2-1:
×××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查核实
出口货物税收有关情况的函
编 号:_______
签发人:_______
_______国家税务局:
我辖区_______(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向你辖区 _______(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 _______份,(每张发票情况见“供货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查表”,附后) ,该批专用发票计税金额合计_______元,税额合计_______元,价税合计_______元。请按照国税发[2006] 165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对该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等情况以及______________ 等其他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按国税发[2006]165号文件附件2格式回函。
联系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邮寄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_______国家税务局(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2
供货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查表
编号:
供货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元
序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 | 填开日期(年月日) | 货物名称 | 单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增值税 税率 |
计税金额 | 税额 | 价税合计 |
合计 | —— | —— | — | —— |
税务机关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注:“编号”指填写本表份数的顺序号。
国家税务局(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1:
×××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查核实
出口货物税收有关情况的复函
编 号:_______
签发人:_______
_______国家税务局:
你局_______号来函收悉。关于你辖区_______从我辖区_______购进出口货物的有关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经调查核实,现函复如下:
一、我辖区(有、无)_______公司(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 )。该企业为(生产企业、流通性企业)。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该企业 _____年_____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已、未)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其纳税信用等级为_____级。
二、该企业开给你辖区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的增值税专用发票_____份,该批发票计税金额合计_______ 元,税额合计 _______元,价税合计_______元,上述发票中(有、无)虚开发票或伪造发票(虚开发票、伪造发票填开情况见“供货企业虚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情况表”,附后)。该企业已收到货款(含增值税、消费税,下同)_______元。
三、该企业销售的全部货物与其生产能力(相符、明显不符)。该生产能力包括企业自身生产能力及其委托加工产品和外购产品。
四、此批货物系该企业(自产、非自产)的货物。
其中:非自产货物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已按规定调查核实,其购进业务(真实、不真实)。
五、该企业(是、否)存在欠缴增值税、消费税的情况。欠缴增值税_______万元;欠缴消费税_______万元。
六、该企业增值税进项发票是(真实的、虚假的)。对该问题(已、未)处理完毕。
七、此回函之日前12个月内:该企业(曾、未)发生过虚开发票行为,虚开发票涉及增值税税额_______元。对该问题(已、未)处理完毕。
八、我局(已、未)派人对该企业生产、销售及纳税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邮寄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国家税务局(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2
供货企业虚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情况表
编号:
供货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元
序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 | 填开日期(年月日) | 货物 名称 |
单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增值税 税率 |
计税 金额 |
税额 | 价税 合计 |
合计 | —— | —— | —— | —— | —— | —— |
税务机关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注:1.“编号”指填写本表份数的顺序号。
2.本表仅填列核查结果为虚开发票或伪造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_______国家税务局(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国家税务局关于催办调查核实
出口货物税收有关情况的函
编 号:__________
签发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
我局与 年 月 日向你局发出了《_______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查核实出口货物税收有关情况的函》(编号:_______ ),请你调查核实_______(纳税人登记号:_______)的生产、经营及纳税等情况,但至今未收到回函。现根据国税发[2006]165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向你局催办,请你局于1个月内回函或说明暂不能回函的原因。
_______国家税务局(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查核实供货企业纳税情况的函
_______国家税务局:
经统计,你(市、县)_______等 户企业(详见名单),向我省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此类企业属于省内确定的重点监管企业,需要对该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请根据苏国税进函[2006]39号文件要求对此部分供货企业的纳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一个月内按照附件6、附件7的格式回函。
附:供货企业名单。
_______国家税务局(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1:
供货企业基本情况
我(省、市、县)境内 _______ 公司,纳税人登记号:_______ .该企业成立于 年 月,法人代表为_______,经营范围为 _______ .该企业注册资本 _______万元,固定资产_______万元。该企业为(生产企业、流通性企业)。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是、否)已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其纳税信用等级为_______级。
如该企业为生产企业,该企业厂房为(自有、租赁、部分租赁,其租赁部分占全部的 _______%),主要生产设备为(自有、租赁、部分租赁,其租赁部分占全部的_______%)。该企业于_______年_______月投产,首批产品销售时间为 年 月。该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是_______ ,月平均销售额(含增值税)为_______万元,其销售的货物(是、没有)超出其正常的生产能力;目前,该企业是(继续生产、已停产)。
如该企业为流通性企业,该企业办公场所为(自有、租赁)。该企业经营的产品是_______ ,主要从 等地区购进。
该企业近12个月以来销售及增值税纳税情况见表6—2.
_______国家税务局(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2:
供货企业销售、纳税情况调查表
供货企业名称: 单位金额:元
月度 | 销售额 | 销项 税额 |
当月获抵扣进项税额 | 当月应纳 增值税 税额 |
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 税额 | ||
合计 | 自产产品 销售额 |
外购产品 销售额 | |||||
年 月 | |||||||
年 月 | |||||||
年 月 | |||||||
年 月 | |||||||
年 月 | |||||||
年 月 | |||||||
年 月 | |||||||
年 月 | |||||||
年 月 | |||||||
年 月 | |||||||
年 月 | |||||||
年 月 | |||||||
合计 | |||||||
经办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税务局局长:(签字) 年 月 日 | ||||||
_______ 国家税务局(公章) |
注:本表应按月填写供货企业近12个月情况。
附件7:
物流销售收入数据采集表
单位金额:元
序号 |
指 标 |
累计金额 |
来源 |
1 | 存货期初余额 | 财务报表 | |
2 | 存货期末余额 | 财务报表 | |
3 | 存货购进成本(借方发生数) | 申报附表 | |
4 | 其中:农副产品金额 | 存货明细账 | |
5 | 购进后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原辅材料 | 申报附表 | |
6 | 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水、电、燃料费 | 申报附表 | |
7 | 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委托加工费 | 申报附表 | |
8 | 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福利费 | 申报附表 | |
9 | 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租赁费 | 申报附表 | |
10 | 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 | 申报附表 | |
11 | 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其他工费 | 申报附表 | |
12 | 营业费用(不含营业成本) | 财务报表 | |
13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财务报表 | |
14 | 主营业务利润 | 财务报表 | |
15 | 购进存货退回金额 | 申报附表 | |
16 | 销售折让、折扣金额 | 申报附表 | |
17 | 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 | 纳税申报表 | |
18 | 其他免税货物销售额 | 纳税申报表 | |
19 | 外购存货用于非应税项目及集体福利金额 | 纳税申报表 | |
20 | 存货盘亏、非正常损失金额 | 纳税申报表 | |
21 | 其他业务利润 | 财务报表 | |
22 | 物流测算应税销售收入 | 本表计算 | |
23 | 申报应税销售收入 | 见注释 | |
24 | 物流销售收入偏差度 | 本表计算 |
注释:
①物流销售收入偏差度=(物流测算应税销售收入—申报应税销售收入)/申报应税销售收入物流测算应税销售收入=(1-2+3+5+6+7+8+9+10+11+12+13+14+21)-(15+16+17+18+19+20);
②本表取数时间范围与《供货企业销售、纳税情况调查表》的起始年月和终止月份相同;
③第23栏取数同附件6—2中各月销售额合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