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函[2006]486号
颁布时间:2006-08-04 10:50:27.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6年出口退税率文库(20060615B版)的通知》(国税函[2006]67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我市2006年度审核系统中的商品代码库已由市局统一调整完毕。
调整后的2006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放置在市局ftp服务器(IP地址68.16.16.28):\出口退税\2006年退税率文库_20060615B版(20060721)
二、各局应将出口退税率文库下发方法通知管辖的退税企业。
(二)对上网下载有困难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采取拷贝软盘等方法下发。
三、各局在使用出口退税率文库时,若有修订建议,应以文字形式向市局说明,以便市局及时上报总局。
200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