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函[2008]111号
颁布时间:2008-02-20 13:39:11.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8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国税函[2008]15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我市2008年度审核系统中的商品代码库(版本号20080201A)已由市局于2008年2月15日统一调整完毕并使用。
二、请各局将出口退税率文库下载方法通知所辖的退税企业。
可登录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下载。
对于上网下载有困难的企业,各局应采取拷贝软盘等方法下发企业。
三、各局在使用出口退税率文库时,若有修订建议,则应以文字形式向市局说明情况,以便市局及时上报总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08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