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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植物油出口退税的通知

大财法[2008]305号

颁布时间:2008-06-28 15:22:45.000 发文单位: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植物油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08]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总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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