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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0]180号

颁布时间:2000-08-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0]5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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