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5-01-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新疆地方税务局
(三)商业零售、交通运输及服务性业务部分
类别 |
项目 |
税率% |
说明 |
商业零售部分 |
商业零售 |
3 |
|
交通运输部分 |
邮电、铁道、航空、搬运装卸、交通运输、电车、公共汽车 |
2.5 |
|
银行保险部分 |
银行、保险 |
5 |
税务总局(82)财税外字第149号。国务院国发(84)161号规定:特区银行税率减按3%征税。 |
服务性业务部分 |
报关转运、介绍服务、代理购销、委托拍卖、信托、行栈 |
7 |
|
饮食、旅店、租赁、广告、喜庆、旅游、展览 |
5 |
税务总局(86)财税外字第143号 | |
服务性业务部分 |
包作、安装、设计、打捞、疏浚、建筑、加工、修理、化验、试验、缝纫、洗染织补、弹花、印刷、打字、誉写、照相、美术、裱画、镌刻、浴室、理发、仓储、堆栈、咨询、培训、勘探等其他服务性业务 |
3 |
税务总局(86)财税外字第143号 |
娱乐业部分 |
舞场、弹子房、高尔夫球场、环幕电影、全景电影、音乐茶座、录像放映场、桌球、溜冰场、游泳池、跑马、射击、游艺保龄球、网球、酒吧、健身房美容、桑那按摩、卡拉OK、太空馆、单轨火车、过山车激流探险、水上游戏机械游乐项目等。 |
5 |
税务总局(86)财税外字第143号。税务总局(84)财税外字第23号。税务总局(84)财税外字第98号。税务总局(85)财税外字第099号。税务总局(87)财税上字第141号。国家税务局国税函发(1990)1546号。(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国税外函(1994)009号通知,原自治区税务局1994年4月4日 |
游艺场及其他娱乐场所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