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发[2003]95号
颁布时间:2003-03-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高新区、经开区财政局、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陕财税[200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陕财税[2003]2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