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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国税函[2003]27号

颁布时间:2003-01-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014号)转发你们,待省局对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营业额核准后,各市再核实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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