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税函[2005]265号
颁布时间:2005-09-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发票审核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5]86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一并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保证数据完整,不走过场。省局将适时对各地的审核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二、省局将总局重新下发的2005年1-6月货物运输业发票缺联票数据放在专用服务器上(FTP:/84.16.16.19/四种发票稽核比对结果/货物运输发票),由各地自行下载。
三、各区县下载数据后,利用稽核导出工具导出,与前期下发的货物运输业发票缺联票数据进行核对,将未检查的数据上传到省局,由省局导入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进行审核检查。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