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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提高商品零售营业税税率的通知>切实做好定期定额纳税户定额核定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征[1993]12号

颁布时间:1993-05-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市、县(区)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务分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3]91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提高商品零售营业税税率的通知>切实做好定期定额纳税户定额核定调整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希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认真扎实地做好定额调整工作,防止走过场。个体税收问题已成为社会的“热点”和难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极为重视,近期已多次指示要切实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为此,各级税务机关要抓住这次营业税税率提高的时机,切实做好定期定额纳税户的定额核定调整工作。要防止和纠正虚调定额,调整不增收的种种不正确做法。

  二、要正确执行政策,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这次定额调整,应本着抓住大户、管好中户、稳定小户的原则,对从事“商业零售”和“其他饮食业”的定额业户,除考虑自然增长因素外,一般只调高营业税税额。但对查有实据的从事“商品零售”和“其他饮食业”及其以外的定额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定额偏低、税负偏轻的业户也要进行定额调整,以利公平税负,平等竞争。要把宣传工作贯彻到整个定额调整工作的始终。要做过细的工作,防止罢市、抗税等现象的发生。要向各级党政领导汇报定额的调整方案,向有关部门、单位或组织宣传解释国务院的文件精神和定额调整方案,争取他们的重视、支持和配合,确保整个定额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结合税务登记证换证工作,全面清理漏征漏管户。各地要主动向工商部门索取营业执照登记情况,对照税务登记户数,逐街、逐巷进行清理漏征漏管户,挖掘税源,增加个体税收收入。

  四、关于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和“临时经营”营业税税率问题,我省正在调查研究,待作出决定后再行文执行。

  五、各地区税务分局、省辖市税务局要把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于六月八日前向省局书面报告。

  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提高商品零售营业税税率的通知》切实做好定期定额纳税户定额核定调整工作的通知

  1993年5月7日国税发[1993]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最近,国务院下发了国发[1993]23号文件,决定从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提高商品零售的营业税税率。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定期定额纳税户(以下简称“定额纳税户”)定额的重新核定调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调整的范围国务院这次提高“商品零售”和“其他饮食业”营业税的税率的范围,是指所有从事商品零售和其他饮食业的单位和个人,即包括:国有、集体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从事商品零售和其他饮食业的单位和个人。因此,各级税务机关对实行定额征收的上述纳税户的定额,要重新核定,按照提高后的营业税税率进行一次调整。此外,为了确保公平税负,平等竞争,对从事商品零售和其他饮食业以外的定额纳税户的定额,也要同时进行一次普查,定额偏低的,重新核定调整。

  二、执行时间为统一全国核定调整定额的时间,确保今年税收任务的完成,各地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所有定额纳税户的定额重新核定调整工作,并于6月1日起开始按重新核定调整的定额执行。

  三、具体方法和步骤搞好这次定额核定调整,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通过典型调查,认真测算,民主评议,按行业做好起点定额的测算和定额的核定调整,并及时书面通知纳税户执行。核定调整定额的具体方法和步骤由各地税务机关结合本地情况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核定调整定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较大。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指定一名局长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定额核定调整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税政和征管问题。同时,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取得他们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做好定额核定调整工作。

  (二)密切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密切与工商、公安、检察、法院、商业、供销、工商联、个体劳协等部门和单位的配合。及时向这些部门、单位或组织宣传解释国务院文件精神,争取支持和配合;对在定额核定调整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安定因素要与有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做好预防工作,确保定额核定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这次定额调整的宣传工作,既要做到家喻户晓,又要避免大张旗鼓,要采取灵活、稳妥、切实的方法向纳税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可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召开纳税户会议,传达国务院调高税率的目的、意义,以及调整定额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也可由管户专管员逐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纳税户的理解和支持,正确处理好征纳矛盾。

  (四)正确执行政策、公平税负。在这次定额核定调整过程中,要做到抓住大户,管好中户、稳定小户;做到调整定额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相结合;调整定额与所得税附征率的调整相结合。同时,报经当地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适当提高“临时经营”营业税的税率,以保证公平税负,平等竞争。

  (五)充实个体税收征管力量,切实加强个体税收征管。这次定额纳税户定额重新核定调整后,为了防止无证经营户的增加,各级税务机关应切实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要在重新核定调整定额的同时,加强临时经营税收的管理,清理漏征漏管户,确保个体税收任务的完成。

  各级税务机关对在核定调整定额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注意研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汇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把贯彻落实情况于六月中旬向国家税务局书面报告。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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