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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青财税[1998]52号

颁布时间:1998-08-17 00:00:00.000 发文单位: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各市(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120号文《关于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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