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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营业税起征点问题的批复

浙地税函[2003]202号

颁布时间:2003-05-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请示》(温地税政[2003]6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市区(包括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提高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即月营业额提高至4000元。

  此复。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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