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劳务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6]679号

颁布时间:2006-12-23 12:02:50.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

  近来,一些地区要求明确劳务公司营业税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经人事部门批准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公安部门批准成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二)点规定执行,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六年十二月二十三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