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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有关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

市国税发[1995]65号

颁布时间:1995-03-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发[1995]50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国税发[1995]52号文一并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专用发票管理和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进行全面核查的重要性、紧迫性,立即组织力量,积极布置,严格按照陕国税发[1995]50号文和市国税发[1995]52号文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二、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应及时上报市局,并附专题材料。

  三、各单位应于四月十日报送工作总结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核查认定工作统计表》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购用存核查情况统计表》,以便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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