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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销毁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票发[1995]8号

颁布时间:1995-10-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税发[1995]16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销毁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建立健全销毁专用发票的制度,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毁工作安全运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销毁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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