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函[2008]158号
颁布时间:2008-04-01 15:20:35.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境口岸免税店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认真统计本地出境口岸免税店的有关情况,填报《2007年出境口岸免税店情况调查表》,于2008年4月30日前上报省局流转税管理处(报送地址:省局FTP服务器/centre/流转税管理处/增值税组/2007年出境口岸免税店情况调查表)。正保会计网校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