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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2008]45号

颁布时间:2008-06-11 15:56:27.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应及时上报市局。

  特此通知。

  附件:《黄金结算专用发票》(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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