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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

新地税发[2002]125号

颁布时间:2002-10-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新疆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 去年12月,总局印发了《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国税发〔2001〕137号),我局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经党组讨论研究,形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请示》(新地税发〔2002〕45号),并已于今年3月26日专程报送总局。

   今年8月13日—15日,总局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期间,总局又下发了《关于各地呈报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0号)(以下简称“100号文件”),根据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我局专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讨论研究新疆地税系统加速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按照“100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我局在今年3月上报的“方案”的基础上,拟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积极稳妥地推动全区新一轮征管改革的同时,选择克拉玛依市地税局作为改革的试点单位,取得经验,推进面上工作。方案随文上报,请审核批准。

   联系人:张家存

   联系电话:099l—2840834

   附件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 附件二:关于确定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为新疆地税系统加速税收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试点单位的方案

   附件三: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机改办字〔2002〕32号)

  附件四: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所属区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机改办字〔2002〕52号)

  附件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 为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国税发〔2001〕13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各地呈报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0号)文件要求,结合新疆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新疆地税局加速税收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坚持征管改革方向不动摇,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积极稳妥地推进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

   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颁布施行的形势下,总局规划的新一轮征管改革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税收为目的;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以重组征管业务,建立健全管理、征收、稽查、执法监督诸环节既职责明确,又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合理配置现有征管力量,分解上划权限,强化执法监督为内容的改革。这一改革充分体现了建设现代化税收的发展方向,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加快步伐,积极稳妥地推进新一轮征管改革。

   总局确定的新一轮征管改革的前提是信息化建设。为实现这一前提,我们已经做了两年的准备工作。

   ——2000年3月,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区地税系统深化征管改革座谈会。会议在深刻总结征管改革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科技兴税,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优化征管模式,完善征管软件,启动网络建设,强化计算机应用培训”的工作思路。这一理念和认识,与总局新一轮征管改革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两年来的实践证明是符合当前税收征管实际的。

   ——我局自主设计,联合开发,自行推广的《新疆地税管理信息系统》新款软件的开发获得实质性进展。一期开发已顺利完成,在相当范围的试运行的基础上,正在全系统推广运用;二期开发的测试业已结束,可望于今年年底前投入使用。此举解决了深化征管改革中“瓶颈”之“瓶颈”问题。

   ——全区广域网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已基本完成了全系统广域网结点建设任务;到今年年底,新疆地税系统的广域网络即可建成,信息化建设即可到位,税收管理便能实现完全意义上的“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

   ——广大地税干部的计算机应用技能成绩卓著。两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地培训实践,广大业务干部普遍具备了运用、驾驭新款软件的操作技能。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我们已经完成了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地税机构改革,这为我们顺势解决征管改革中的机构设置问题,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机遇和非常良好的环境。[JP]

   应该说,对总局确定的新一轮征管改革,新疆地税系统已经完成了思想理念、技术手段、干部力量和机构设置方面的准备,基本具备了推进征管改革的前提条件。

   我区地税信息化建设虽已进入突破性的发展阶段,但也还存在了自身难以跨越的沟坎,主要是网络建设资金投入缺口大,故请国家税务总局在我区地税网络建设起步阶段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对后期优化阶段的资金缺口,也请总局给于通盘考虑。(专题申请另报总局)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发展,迎接税收信息化新时代的到来

  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全国税务系统正以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代表了当今世界最先进的生产力,其作为执法手段的应用既会带动管理的革命,又必然带来管理的规范化;税收信息化建设不仅是税务部门发挥先进生产力作用的重要实践,而且体现了先进管理理念、先进文化在税收工作中的充分运用,也是税务干部坚持执法为民,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又是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早日建成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并最终实现与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一体化,是税务部门现在和今后相当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新疆地税历经多年的艰苦奋斗,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业绩,具备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新的形势下,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坚持与时俱进;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融会贯通地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大力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以税收信息化带动税收管理的现代化,以新的思路实现税收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强化人才培养和全员培训

   税收信息化建设关键在人,在于我们有无一支熟悉并掌握信息技术的核心专职技术队伍,在于我们广大税务干部能否熟练应用管理信息系统。因此,必须想方设法采取措施,研究完善吸引和稳定核心技术人才的机制,引得进,稳得住,建设好。同时,实行全员培训,培养大家学习信息知识的兴趣,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切实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的信息素质,适应即将到来的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新时代。

  四、把握现代化税收的发展方向,建立健全全新的征收管理机制

   新一轮征管改革的关键,就是要建立健全一套——在信息化支持下的、全新的——征收管理机制。按照“理顺业务,明确职能,划清职责”的原则,将管理、征收、稽查和执法监督的工作职能、业务范围给于原则的界定和划分,建立健全征收、管理、稽查和执法监督职责明确,互相分离、互相制约,又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管理机制。

  管理环节职责:

  涉税社会经济信息的采集分析;

  各类税源控管;

  纳税信誉等级管理;

  日常性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纳(扣)税事项分析认定、发票管理、重点税源管理等;

  扣缴义务人的管理;

  减免抵缓退税审批;

  日常检查:纳税评估及停歇业、请销假管理,催报催缴、清理欠税等;

  为稽查环节提供重点稽查户源(并拥有向县级局提请对稽查结果的复审权);

  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

  牵头组织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如征管“七率”考核);

  税收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

  开展协税护税;

  总体负责辖区内税收计划任务的落实;

  协助做好涉税案件的执行等。

  征收环节职责:

  受理申报;

  税款征收;

  逾期申报的受理与处理;

  逾期税款的收缴与处理;

  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分析;

  税源监控及分析决策;

  税收票证管理;

  税收经费的提退等。

  稽查环节职责:

  对内负责稽查业务管理,对外进行税务稽查;

  受理涉税案件;

  确定稽查对象;

  稽查的实施、审理、执行;

  发票协查;

  涉税违法案件中的税款追缴等。

  执法监督环节职责:

  参与税收政策、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包括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审核;

  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

  税收执法监督检查;

  执法资格、能级的认定和管理;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

  过错责任追究;

  办理行政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等。

  鉴于新疆地域辽阔,地税干部队伍的结构、素质的具体情况,我们在职能和业务范围的划分上,坚持主体机制分离清晰,相互交叉因地制宜。

   改革中为加强信息化建设而增设的信息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一是负责本地州市地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二是承担计算机软件及网络运行使用中的技术支持与保障;三是对辖区产生的数据信息进行业务处理。县(市)地税局不再单独设置信息管理科,可根据业务量大小设置2—3名专职或兼职的系统管理员(俗称网管员),行使信息管理岗位职能。信息管理部门在信息管理业务上实行垂直管理。

  五、按照建立健全机制的要求,调整、精简机构,合理配置现有的征管力量

  机构是机制的组织保证,机制调整必然要辅以机构和征管力量的合理配置。我们从新疆地税的实际出发,坚持“宏观稳定,微观调整”的原则,在基层征管机构的设置上不搞“一刀切”的模式,坚持因社会发展制宜,因经济规模制宜。

  (一)县(市)级税务机关征管机构的设置方案如下:

  一般县(市)地税局:

  普遍设置管理科、计会征收科,作为局内设机构,对外不挂牌子,统一行使辖区内的管理、征收职能。设置稽查局,作为局外设机构,对外挂牌子,行使稽查职能。

  原有单独设置的计会科,其职能由计会征收科承担。现有的办税服务厅由计会征收科管理;办税服务厅需为管理科设置必要的工作窗口。

  城镇、市区一律不设置综合性税务所和稽查分支机构。

  对城镇、市区以外的征收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突破行政区划,设置必要数量的综合性税务所,其职能仅限于管理和征收,业务工作受相关科室的领导;此类综合性税务所的人数不少于3人。

  各地州所在市(含石河子)地税局:

  普遍设置管理科、计会征收科,作为局内设机构,统一行使辖区内的管理、征收职能;设置稽查局,作为局外设机构,行使稽查职能

  原有单独设置的计会科,其职能由计会征收科承担。现有的办税服务厅由计会征收科管理;办税服务厅需为管理科设置必要的工作窗口。

  市区一律不设置综合性税务所和稽查分支机构。

  市区内可设置一定数量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税务所,其职能仅限于管理。此类税务所应根据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在规模和数量上逐渐进行压缩性调整,直至适应现代化税收管理的发展需要。

  对市区以外的征收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突破行政区划,设置必要数量的综合性税务所,其职能仅限于管理和征收,业务工作受相关科室的领导;此类综合性税务所的人数不少于3人。

  乌鲁木齐市辖区、克拉玛依市辖区地税局:

  保留市辖区一级地税机构,原“××区地方税务分局”一律改称“××区地方税务局”。

  普遍设置管理科、计会征收科,作为局内设机构,统一行使辖区内的管理、征收职能;设置稽查局,作为局外设机构,行使稽查职能。

  原有单独设置的计会科,其职能由计会征收科承担。现有的办税服务厅由计会征收科管理;办税服务厅需为管理科设置必要的工作窗口。

  市区一律不设置综合性税务所。

  市区内可设置一定数量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税务所,其职能仅限于管理。此类税务所应根据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在规模和数量上逐渐进行压缩性调整,直至适应现代化税收管理的发展需要。

  对市郊偏远地段的征收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突破行政区划,设置必要数量的综合性税务所,其职能仅限于管理和征收,业务工作受相关科室的领导;此类综合性税务所的人数不少于3人。

  (二)地州市级税务机关征管机构的设置方案如下:

  各地、州、市地税局普遍内设的征收管理机构应有:征管科、计财科、信息管理科。

  政策法规科的设置视地、州、市规模大小区别对待: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伊犁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地税局设置政策法规科;其余各地、州、市地税局法制和税政部门合并设置,统称税政法规科。

  各地、州、市地税局普遍外设稽查局。

  六、坚持新款软件推广运用与征管机制调整的有机结合,实现信息化建设和深化征管改革协调进展

  我局自主开发的《新疆地税管理信息系统》新款软件,充分注重了现代化税收的发展方向,既有对传统的税收管理手段的深刻概括,又有对最新科技潮流的把握,与总局的要求也是一致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新款软件是新一轮征管改革思想、理念的有效载体。新款软件的开发及应用,将会大大加快新疆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的步伐,推动税收管理工作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数量型向效益型的转变。信息化建设与征管改革有机结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共同发展,共同提高,实现了信息化建设和深化征管改革的协调进展。

  七、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改革积极稳妥地进行

  新一轮征管改革对建设现代化税收工作的影响既深远又现实,工作量之多,内容之新,难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只有举全局之力才能有所建树,我们已将新一轮征管改革摆上了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研究,统筹安排,充分行使好领导职责。在整个工作进程中特别注意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解决好他们在改革中面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诸多方面的实际问题,确保改革顺利健康地发展。

  八、确定新疆克拉玛依市地税局为新疆地税系统加速税收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试点单位

  根据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各地呈报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积极稳妥地推动全区地税系统新一轮征管改革的同时,选择克拉玛依市地税局作为此一轮改革的试点单位,率先进行各项相关改革,取得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具体方案见附件二、三、四。

  附件二:

  关于确定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为新疆地税系统加速税收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试点单位的方案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地(州、市)、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2〕4号,以下简称4号文件)、《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机改办字〔2002〕32号,以下简称32文件)、《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所属区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机改办字〔2002〕52号,以下简称52号文件)和全国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1〕137号)和《关于各地呈报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0号)文件的要求,设置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及其所属区地方税务局。

  一、指导思想

  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目标,本着“机构改革、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的原则,深入贯彻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和科技加管理的方针,努力建立精干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地方税收管理体系。

  二、实施步骤

  

  按照“先克拉玛依市后所属区”、“机构改革与税收征管改革有机结合”的原则进行。

  (一)首先进行克拉玛依市地税局机关的机构改革,在市局机关的机构改革中,要把机关的科级干部同所属区地税局正副局长的轮岗交流一并考虑。

  (二)按照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县(市、区)局“三定”方案和新一轮征管改革的要求,克拉玛依市所属各区地方税务局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进行本局的机构改革和征管改革。改革中,要特别重视落实科所长地全员竞聘制度和征、管、查、执法监督职责的划分界定工作。

  三、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4号文件和32号文件精神,设置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规格处级)。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为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负责本地区地方税收管理工作,领导所属各区地方税务部门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负责组织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管理的各种税收;监督检查本地区地方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征管工作;负责人民教育基金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工作。

  3、按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减免税事宜。

  4、负责地方税收的稽查工作;负责偷税、欠税和抗税案件的查处工作。

  5、管理地方税收的计划、统计和会计工作。

  6、负责地方税务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地方税务部门纪检、监察工作。

  8、负责地方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9、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10、承担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和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内设6个科室。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秘书工作;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组织筹备各类会议;负责税收宣传和税务信息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贯彻执行上级组织、人事、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有关组织、人事、教育管理的制度、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3、税政法规科

  负责税政业务管理;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并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具体的贯彻执行办法;负责集体、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负责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各项地方税的征管;负责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管工作;负责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把关;负责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以及税收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工作;办理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及税法公告工作。

  4、征收管理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颁布制定的税收征管办法和制度;负责征管改革方案的组织、落实、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检查地方税务系统和纳税人征管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监督执行;负责发票管理和税务登记工作。 5、计划财务科

  编制税收长远规划;负责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和上级下达的年度税收计划的分配落实及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经费、财务、装备、基建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信息管理科

  负责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和具体实施工作;负责税务应用软件及相关软件的推广与维护工作;负责本地区计算机网络建设及运行管理;负责本地区网络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负责制定本地区计算机软件、硬件、人员的管理制度;负责地方税务系统公务员计算机技术应用的培训与指导。

  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机关行政编制和领导指数

  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机关行政编制35名。其中:局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组长)、总经济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5名。

  (四)其他机构

  1、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规格为科级,核定行政编制10名,领导职数2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制定的税务稽查工作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税务稽查工作;负责地方税收偷税和抗税等重大案件的举报调查取证和定案处理工作。

  2、考虑到克拉玛依市与新疆石油管理局“市企合一”的特殊体制,加之石油税收占克拉玛依市地税收入的一半,经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设置克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石油税收征管局,规格为副处级,核定行政编制15名,领导职数3名。主要职责是:负责新疆油田分公司、新疆石油管理局、独山子石化分公司等石油骨干企业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3、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规格为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2名。全额预算管理。

  四、克拉玛依区地方税务局

  

  根据4号文件和52号文件精神,设置克拉玛依区地方税务局(规格科级)。克拉玛依区地方税务局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负责克拉玛依区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落实上级税务部门制定的地方各税、基金、费在本区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工作。 3、负责地方税收的检查工作。

  4、负责地方税收的计划、统计和会计工作。

  5、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纪检监察工作。

  6、负责本局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7、承办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和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克拉玛依区地方税务局内设5个科室(股级)。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作;组织、筹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组织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负责税务信息、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及对外联系接待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后勤管理、行政经费及财产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

  2、人事科

  负责全局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及工、青、妇工作。

  3.税政法规科

  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涉外税收的政策业务管理;负责计会征收(管理)科、稽查局、税务所的税政法规业务指导;负责受理纳税人法定减免税的申请报批工作;负责税收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负责集体、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以及全局各类税政法制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

  4、计会征收科

  负责全局税收计划的落实以及全局税收会计、统计、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税款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指不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各项提退业务;负责微机网络的管理维护及征管信息采集工作。

  5、管理科

  负责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减免抵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管理工作。

  监察室: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机关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克拉玛依区地方税务局机关行政编制48名,其中:局领导职数5名(含纪检员)。

  (四)其它机构

  1、克拉玛依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规格为副科级,核定行政编制7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克拉玛依区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务稽查工作。

  2、克拉玛依区地方税务局五五新镇税务所,规格为股级,核定行政编制4名。主要职责是:负责五五新镇管辖范围内地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五、白碱滩区地方税务局

  

  根据4号文件和52号文件精神,设置白碱滩区地方税务局(规格科级)。白碱滩区地方税务局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负责白碱滩区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落实上级税务部门制定的地方各税、基金、费在本区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工作。 3、负责地方税收的检查工作。

  4、负责地方税收的计划、统计和会计工作。

  5、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纪检监察工作。

  6、负责本局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7、承办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和白碱滩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白碱滩区地方税务局内设5个科室(股级)。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作;组织、筹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组织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负责税务信息、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及对外联系接待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后勤管理、行政经费及财产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

  2、人事监察科

  负责全局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及工、青、妇工作;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税政法规科

  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涉外税收的政策业务管理;负责计会征收(管理)科、稽查局、税务所的税政法规业务指导;负责受理纳税人法定减免税的申请报批工作;负责税收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负责集体、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以及全局各类税政法制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

  4、计会征收科

  责全局税收计划的落实以及全局税收会计、统计、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税款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指不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各项提退业务;负责微机网络的管理维护及征管信息采集工作。

  5、管理科

  负责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减免抵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管理工作。

  (三)机关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白碱滩区地方税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员)。

  (四)其它机构

  白碱滩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核定行政编制4名,稽查局局长由白碱滩区地税局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白碱滩区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务稽查工作。

  六、独山子区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根据4号文件和52号文件精神,设置独山子区地方税务局(规格科级)。独山子区地方税务局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负责独山子区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落实上级税务部门制定的地方各税、基金、费在本区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工作。 3、负责地方税收的检查工作。

  4、负责地方税收的计划、统计和会计工作。

  5、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纪检监察工作。

  6、负责本局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7、承办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和独山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独山子区地方税务局内设5个科室(股级)。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作;组织、筹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组织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负责税务信息、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及对外联系接待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后勤管理、行政经费及财产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

  2、人事监察科

  负责全局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及工、青、妇工作。

  监察室: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税政法规科

  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涉外税收的政策业务管理;负责计会征收(管理)科、稽查局、税务所的税政法规业务指导;负责受理纳税人法定减免税的申请报批工作;负责税收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负责集体、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以及全局各类税政法制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

  4、计会征收科

  负责全局税收计划的落实以及全局税收会计、统计、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税款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指不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各项提退业务;负责微机网络的管理维护及征管信息采集工作。

  5、管理科

  负责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减免抵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管理工作。

  (三)机关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独山子区地方税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其中:局领导职数5名(含纪检员)。

  (四)其它机构

  独山子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核定行政编制4名,稽查局局长由独山子区地税局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独山子区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务稽查工作。

  七、乌尔禾区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4号文件和52号文件精神,设置乌尔禾区地方税务局(规格科级)。乌尔禾区地方税务局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负责乌尔禾区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落实上级税务部门制定的地方各税、基金、费在本区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工作。 3、负责地方税收的检查工作。

  4、负责地方税收的计划、统计和会计工作。

  5、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纪检监察工作。

  6、负责本局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7、承办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和乌尔禾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乌尔禾区地方税务局内设4个科室(股级)。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作;组织、筹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组织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负责税务信息、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及对外联系接待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后勤管理、行政经费及财产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局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及工、青、妇工作;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税政法规科

  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涉外税收的政策业务管理;负责计会征收(管理)科、稽查局、税务所的税政法规业务指导;负责受理纳税人法定减免税的申请报批工作;负责税收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负责集体、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以及全局各类税政法制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

  3、计会征收科

  负责全局税收计划的落实以及全局税收会计、统计、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税款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指不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各项提退业务;负责微机网络的管理维护及征管信息采集工作。

  4、管理科

  负责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减免抵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管理工作。

  (三)机关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乌尔禾区地方税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局领导职数3名(含纪检员)。

  (四)其它机构

  乌尔禾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核定行政编制3名,稽查局局长由乌尔禾区地税局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负责乌尔禾区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务稽查工作。

  八、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石油税收征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32号文件精神,设置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石油税收征管局(规格副处级),石油税收征管局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的派出机构,负责克拉玛依市石油企业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石油企业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工作。

  2、负责石油企业地方税收的检查工作。

  3、负责石油企业地方各税的计划、统计和会计工作。

  4、承办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石油税收征管局内设2个科(副科级)。

  1、征收科

  负责石油企业地方各税计划的落实、税款的征收入库工作;负责石油企业地方各税的会计、统计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2、管理科

  负责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减免抵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管理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克拉玛依市石油税收征管局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领导职数3名(含纪检员),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附件三:

  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

  《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2002年5月底前完成。

  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州、市)、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2〕4号)精神,设置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规格处级)。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为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负责本地区地方税收管理工作,领导所属各区地方税务部门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负责组织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管理的各种税收;监督检查本地区地方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征管工作;负责人民教育基金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工作。

  (三)按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减免税事宜。

  (四)负责地方税收的稽查工作;负责偷税、欠税和抗税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管理地方税收的计划、统计和会计工作。

  (六)负责地方税务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负责地方税务部门纪检、监察工作。

  (八)负责地方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承担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和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内设6个科室。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秘书工作;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组织筹备各类会议;负责税收宣传和税务信息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贯彻执行上级组织、人事、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有关组织、人事、教育管理的制度、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3、税政法规科

  负责税政业务管理;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并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具体的贯彻执行办法;负责集体、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负责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各项地方税的征管;负责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管工作;负责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把关;负责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以及税收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工作;办理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及税法公告工作。

  4、征收管理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颁布制定的税收征管办法和制度;负责征管改革方案的组织、落实、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检查地方税务系统和纳税人征管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监督执行;负责发票管理和税务登记工作。5、计划财务科

  编制税收长远规划;负责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和上级下达的年度税收计划的分配落实及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经费、财务、装备、基建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信息管理科

  负责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和具体实施工作;负责税务应用软件及相关软件的推广与维护工作;负责本地区计算机网络建设及运行管理;负责本地区网络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负责制定本地区计算机软件、硬件、人员的管理制度;负责地方税务系统公务员计算机技术应用的培训与指导。

  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机关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机关行政编制35名。其中:局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组长),总经济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5名。

  四、其它机构

  1、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规格为科级,核定行政编制10名,领导职数2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制定的税务稽查工作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税务稽查工作;负责地方税收偷税和抗税等重大案件的举报调查取证和定案处理工作。

  2、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石油税收征管局,规格为副处级,核定行政编制15名,领导职数3名。主要职责是:负责新疆油田分公司、新疆石油管理局、独山子石化分公司等石油骨干企业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3、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规格为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2名。全额预算管理。

  附件四:

  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所属区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

  克拉玛依市所属区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2002年7月完成。

  克拉玛依区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州、市)、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2〕4号)精神,设置克拉玛依区地方税务局(规格科级)。克拉玛依区地方税务局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负责克拉玛依区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落实上级税务部门制定的地方各税、基金、费在本区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工作。

  (三)负责地方税收的检查工作。

  (四)负责地方税收的计划、统计和会计工作。

  (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纪检监察工作。

  (六)负责本局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七)承办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和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克拉玛依区地方税务局内设5个科室(股级)。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作;组织、筹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组织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和提案;负责税务信息、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及对外联系接待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后勤管理、行政经费及财产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

  2、人事科

  负责全局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及工、青、妇工作。

  3.税政法规科

  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涉外税收的政策业务管理;负责计会征收(管理)科、稽查局、税务所的税政法规业务指导;负责受理纳税人法定减免税的申请报批工作;负责税收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负责集体、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以及全局各类税政法制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

  4、计会征收科

  负责全局税收计划的落实以及全局税收会计、统计、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税款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指不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各项提退业务;负责微机网络的管理维护及征管信息采集工作。

  5、管理科

  负责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减免抵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管理工作。

  监察室: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机关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克拉玛依区地方税务局机关行政编制48名,其中:局领导职数5名(含纪检员)。

  四、其它机构

  1、克拉玛依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规格为副科级,核定行政编制7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克拉玛依区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务稽查工作。

  2、克拉玛依区地方税务局五五新镇税务所,规格为股级,核定行政编制4名。主要职责是:负责五五新镇管辖范围内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白碱滩区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州、市)、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2〕4号)精神,设置白碱滩区地方税务局(规格科级)。白碱滩区地方税务局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负责白碱滩区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落实上级税务部门制定的地方各税、基金、费在本区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工作。

  (三)负责地方税收的检查工作。

  (四)负责地方税收的计划、统计和会计工作。

  (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纪检监察工作。

  (六)负责本局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七)承办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和白碱滩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白碱滩区地方税务局内设5个科室(股级)。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作;组织、筹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组织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和提案;负责税务信息、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及对外联系接待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后勤管理、行政经费及财产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

  2、人事监察科

  负责全局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及工、青、妇工作;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税政法规科

  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涉外税收的政策业务管理;负责计会征收(管理)科、稽查局的税政法规业务指导;负责受理纳税人法定减免税的申请报批工作;负责税收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负责集体、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以及全局各类税政法制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JP]

  4、计会征收科

  负责全局税收计划的落实以及全局税收会计、统计、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税款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指不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各项提退业务;负责微机网络的管理维护及征管信息采集工作。

  5、管理科

  负责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减免抵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管理工作。

  三、机关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白碱滩区地方税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员)。

  四、其它机构

  白碱滩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核定行政编制4名,稽查局局长由白碱滩区地税局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白碱滩区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务稽查工作。

  独山子区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州、市)、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2〕4号)精神,设置独山子区地方税务局(规格科级)。独山子区地方税务局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负责独山子区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落实上级税务部门制定的地方各税、基金、费在本区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工作。

  (三)负责地方税收的检查工作。

  (四)负责地方税收的计划、统计和会计工作。

  (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纪检监察工作。

  (六)负责本局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七)承办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和独山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独山子区地方税务局内设5个科室(股级)。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作;组织、筹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组织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和提案;负责税务信息、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及对外联系接待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后勤管理、行政经费及财产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

  2、人事监察科

  负责全局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及工、青、妇工作;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税政法规科

  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涉外税收的政策业务管理;负责计会征收(管理)科、稽查局的税政法规业务指导;负责受理纳税人法定减免税的申请报批工作;负责税收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负责集体、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以及全局各类税政法制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JP]

  4、计会征收科

  负责全局税收计划的落实以及全局税收会计、统计、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税款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指不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各项提退业务;负责微机网络的管理维护及征管信息采集工作。

  5、管理科

  负责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减免抵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管理工作。

  三、机关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独山子区地方税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其中:局领导职数5名(含纪检员)。

  四、其它机构

  独山子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核定行政编制4名,稽查局局长由独山子区地税局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独山子区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务稽查工作。

  乌尔禾区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州、市)、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2〕4号)精神,设置乌尔禾区地方税务局(规格科级)。乌尔禾区地方税务局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负责乌尔禾区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落实上级税务部门制定的地方各税、基金、费在本区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工作。

  (三)负责地方税收的检查工作。

  (四)负责地方税收的计划、统计和会计工作。

  (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纪检监察工作。

  (六)负责本局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七)承办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和乌尔禾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乌尔禾区地方税务局内设4个科室(股级)。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作;组织、筹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组织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和提案;负责税务信息、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及对外联系接待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后勤管理、行政经费及财产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局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及工、青、妇工作;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税政法规科

  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涉外税收的政策业务管理;负责计会征收(管理)科、稽查局的税政法规业务指导;负责受理纳税人法定减免税的申请报批工作;负责税收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负责集体、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以及全局各类税政法制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

  3、计会征收科

  负责全局税收计划的落实以及全局税收会计、统计、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税款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指不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各项提退业务;负责微机网络的管理维护及征管信息采集工作。

  4、管理科

  负责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减免抵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管理工作。

  三、机关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乌尔禾区地方税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局领导职数3名(含纪检员)。

  四、其它机构

  乌尔禾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核定行政编制3名,稽查局局长由乌尔禾区地税局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负责乌尔禾区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务稽查工作。

  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石油税收征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机改办字〔2002〕32号)精神,设置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石油税收征管局(规格副处级),石油税收征管局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的派出机构,负责克拉玛依市石油企业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石油企业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工作。

  (二)负责石油企业地方税收的检查工作。

  (三)负责石油企业地方各税的计划、统计和会计工作。

  (四)承办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石油税收征管局内设2个科(副科级)。

  1、征收科

  负责石油企业地方各税计划的落实、税款的征收入库工作;负责石油企业地方各税的会计、统计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2、管理科

  负责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减免抵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管理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克拉玛依市石油税收征管局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领导职数3名(其中:副处级1名,正科级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02年10月14日新地税发〔2002〕125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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