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残联字[1996]30号
颁布时间:1996-06-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市国家税务分局、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县国家税务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区、县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陕残劳服发[1996]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认真执行。区、县年检工作可安排在8月1日—8月15日进行,8月31日前,各区、县应认真总结年检工作,报市残疾人企业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