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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6年二次开奖活动的通告

颁布时间:2005-12-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在广大纳税人和消费者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自2004年7月通过举办有奖定额发票二次开奖活动以来,充分发挥了有奖定额发票在提升征管质量、确保税收收入、甄别假发票和监控发票违法违章等方面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参与有奖定额发票二次开奖活动的积极性,在充分听取消费者要求增加二次开奖次数和提高中奖率等建议的基础上,我局决定优化2006年西安市地方税务局有奖定额专用发票二次开奖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         改实物奖为现金奖,每期奖金合计33.3万元

  2006年有奖定额发票二次开奖取消原二次开奖中设置的实物奖品,并将每期二次开奖的奖项设置调整为四档,即一等奖1名,奖金为人民币8万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为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为人民币5千元;四等奖330名,每名奖金为人民币600元。

  二、         由原每年举办三期改为每年十二期

  从2006年1月起,西安市地方税务局有奖定额专用发票二次开奖活动由一年三期改为每月一期,一年举办12期(每月的18日),并在电视台开辟一个播出时间为30分钟的二次开奖专题节目。

  三、         发票登记、兑奖和查询办法

  参与有奖发票二次开奖的三种登记办法不变。凡在二次开奖活动中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中奖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奖定额发票原件到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处确认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兑奖,三等奖和四等奖的中奖者持身份证原件和有奖定额发票原件到西安市地方税务局任何一个分局(县局)的发票发售窗口兑奖。每期中奖的有奖定额发票号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为有奖定额发票的兑奖期,逾期未兑奖则视为自动放弃。每月开奖后,二次开奖活动参与者可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登陆WWW.XADS.GOV.CN 网站或阅读每月19日的《三秦都市报》等三种方式查询获奖情况。

  特此通告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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