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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税务局关于城镇集体企业1993年度财务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

市税发[1993]457号

颁布时间:1993-12-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城镇集体企业财务决算编审工作,结合我市今年的实际情况,现对西安市城镇集体企业财务决算编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从今年七月一日起统一执行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城镇集体企业,应在做好上半年财务决算的基础上,按新制度的规定重点对下半年的财务收支进行认真核算,编制全年财务决算,有关要求如下:

  1、年终前所有企业必须成立由一名企业领导牵头带队财务、物资等部门参加的清查盘点小组。对本企业存货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确保企业的存货做到帐实相符,真实反映存货的实际情况。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弄清责任,分别情况处理,并严格按市税所字(90)93号文件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批处理,未经报批的,一律不得列入当年决算,对盘出以前年度存货的短少、毁损,从今年起,一律不予在税前列支。

  2、正确计算产品(商品)成本(费用)及各项应缴税金。

  企业应严格按照新的成本计算方法,对本企业的各种产成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和生产销售成本进行正确核算。并严格区分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是已经支出,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企业不能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另外,企业应当注意核实期末在产品数量,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方法正确计算在产品成本,并不得任意压低或提高在产品和产成品的成本。

  同时,企业还应按有关税法规定、正确计算各税的应交数额,对因各种原因多(少)提或多(少)缴而影响了当年利润的企业,应在决算前调整帐务。

  3、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处理往来帐项。

  企业应于年终决算前,对本企业所有债权债务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对应收帐款要及时督促收回,对确实收不回来的应收帐款,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对应上缴的款项要及时上交,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要坚决纠正。

  4、正确及时计算销售(营业)收入。

  企业必须按新制度的规定,正确确定销售(营业)收入的实现,即“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销售(营业)收入”,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情况下,应当在商品、产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并已将发票帐单提交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后作为收入的实现。

  在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产品,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实现。采用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商品、产品的,一律于商品、产品已经发生,同时价款收讫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时,确认收入实现。对企业未按财会制度进行销售帐务处理的,应于决算前对未记入或漏记的销售(营业)收入及时补记入帐,对错记或不该作销售的及时调出,使企业的经营成果真实准确。

  二、各级税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协助企业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并对所属企业的财务决算进行审批。

  企业主管部门应严格督促企业按照全市统一布置报表种类和要求,及时报送,并做到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说明、分析清楚。

  各企业的财务决算报表编报出来后,必须同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和企业主管部门,各主管税务机关和企业主管部门应成立由3—8名人员组成的集体企业财务决算联合审批小组,组长由企业主管部门财务处长担任,副组长由税政科科长担任,集中时间、地点,集中审批。审批范围是县以上城镇集体工业、商业(含供销社),审批的内容重点是企业在接轨转制过程中财务衔接是否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在执行新制度过程中财务衔接是否办理了审批手续,决算表是否按规定的内容和项目编报,收入数与申报数是否相符,有无差错漏项。然后签注意见退还企业,企业按签注意见调整决算审批的方法、步骤以及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抄报市局一份。

  各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报送的决算报表,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出来的决算报表报送同级税务机关审核,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分析工作、分析内容主要包括:本系统年度内生产、经营、产、销、利、税指标完成情况,在新旧财会制度衔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实行新制度增减利润因素情况分析,企业在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方面的做法、经验等。财务分析报告要透彻详实。

  三、对未按市局统一部署实行财务、会计制度接轨的集体企业,如城市、农村信用社、就业局所属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应按原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在年终前把该处理的事项处理完,并按西安市税务局市税发(93)273号文件规定精神及上述有关要求做好今年的财务决算编审工作,从明年元月一日起实行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事项调整、衔接有关问题按市税发(93)281号《关于城镇集体企业新老财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精神执行,并于年终前将决算报表调整过来,即年终决算报表一律按新报表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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