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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煤炭工业部西安设计研究院、神华神府东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公司向各总公司上交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陕西国税函[1998]414号

颁布时间:1998-12-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西安、汉中、咸阳市国家税务局、榆林地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煤建设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总公司,1998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规定,各总公司所属驻陕企业,1998年度向总公司上交管理费的扣除标准(详见附件),准于在税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进行纳税调整。

  以上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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