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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5-01-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省税务培训中心: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2005」21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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